前言
本标准是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R76-1:1992《非自动衡器》国际建议对GB/T 7722-1995《电子计价秤》进行修订的。
本标准与GB/T 7722-1995相比较,主要变动的内容有: — 标准内容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R 76-1:1992《非自动衡器》国际建议; — 标准名称更改为《电子台案秤》,以便适应除了电子计价秤以外的其他电子台案秤的要求,与产品分类相 对应,并扩大了本标准适用的范围; — 对于秤的包装运输试验、安全性能要求参照有关最新的国家标准作了相应调整; — 增加了秤的防护要求的内容; — 对于秤的干扰性能等同采用IEC 61000-4-2:1995,IEC 61000-4-3:1995,IEC 61000-4-4:1995,IEC 61000-4 -11:1994中试验方法的内容; — 对于试验方法叙述得更具体,并增加了通俗易懂的说明。
本标准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,自2005年12月1日起所生产的电子台案秤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同时代替GB/T7 722-1995.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。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、蓝星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陈日兴、邢超春。 本标准于 1987年3月首次发布,1995年5月第一次修订,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 本标准委托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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